陕西师范大学雁塔第一实验小学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第一实验小学(西安市雁塔区第七小学)是陕西师范大学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校地共建共管的一所公办性质学校,由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全面管理,负责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秉承“助力每一个生命的成长”的教育理念,以“注重细节 日常浸润”的教育方式,培养具有“健康的身 温暖的心”的阳光少年。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紧邻西部大道,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设教学班36个。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符合高标准、高规格的办学要求。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班主任)1-2名 数学教师 2名 英语教师 1-2名 体育教师 1名 科学教师 1-2名 信息技术教师 1名 报名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第一实验小学(西安市雁塔区第七小学)是陕西师范大学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校地共建共管的一所公办性质学校,由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全面管理,负责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秉承“助力每一个生命的成长”的教育理念,以“注重细节 日常浸润”的教育方式,培养具有“健康的身 温暖的心”的阳光少年。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紧邻西部大道,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设教学班36个。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符合高标准、高规格的办学要求。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班主任)1-2名

数学教师 2名

英语教师 1-2名

体育教师 1名

科学教师 1-2名

信息技术教师 1名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6日12:00

岗位要求

1. 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师德高尚,富有爱心、责任心,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掌握小学生身心成长特点和规律;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标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专业功底扎实;

5.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学科教学的能力,综合素质高;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2. 学科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业绩优异的在职教师。

2.高等师范类应、往届本科、硕士等优秀毕业生。

3.省、市、区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及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的教师、优秀班主任、博士学位者可优先录用。

薪资待遇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

2.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为优秀教师建设专业成长快车道,提供资金及政策支持;

4.教师子女可享受配套优质教育资源。

应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讲——校长面谈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在线填写完整信息后提交。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重复报名,且报名后不得更改。

(信息填报二维码)

(2)其他未尽之处可联系电话:(教导处)029-85918172。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文化程度、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拟录取岗位的岗位要求。资格初审通过者我校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环节。

注:因应聘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有误等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面试试讲:

(1)我校将通知资格初审通过者,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单独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前需提交《陕西师范大学雁塔第一实验小学教师招聘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及相关能力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3)资审合格者参加下一轮,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

4.集体面谈等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5.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6.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7.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简历模板二维码)

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讲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学校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859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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