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人丨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发展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招聘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发展实际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招聘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详见《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详见《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十堰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十堰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笔试费用10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茅箭新闻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1.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预计将于2026年5月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试题难度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招聘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结合招聘单位意见,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19、B01-B09岗位面试采用无生试讲形式。A20-A23、B10-B12、D01、E01岗位面试采用无生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无生试讲占面试成绩30%),试讲环节包含20分钟备课和10分钟模拟授课。C01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

4.面试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5.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被考察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备案

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五)聘用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十堰市茅箭新闻网通知公告专栏(https://www.symaojian.gov.cn/index.php)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考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本公告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附件2《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中所列的内容,由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茅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19-8686936

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监督举报电话:0719-8787755

附件1 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xlsx

附件2 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xlsx

附件3 报考指南.doc

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docx

附件5 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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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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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报考指南.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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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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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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