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和赤峰市医院引进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赤峰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试行)》(赤机编办发〔2025〕11号)精神,现开展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和赤峰市医院2026年度“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赤峰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赤峰市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试行)》(赤机编办发〔2025〕11号)精神,现开展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和赤峰市医院2026年度“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此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9名,赤峰市医院此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0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和赤峰市医院2026年度“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觉遵守医疗行业相关职业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43周岁,即1983年5月1日(不含)至2008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5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

4.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硕士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本科);

(2)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名单见附件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院校或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全日制本科)。

6.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7.应聘人员专业要符合《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设置要求。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赤峰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的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4月29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于2026年5月1日9:00至5月15日17:00期间完成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fsyyrsk@126.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1.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或扫描件、岗位要求其他的材料扫描件等。

2.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硕士研究生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我评价表》(附件3),两个附件均需上传Word版和PDF版,其中PDF版需要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要体现绩点(GPA),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6)应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证明;

(8)外语能力证明:CET4或CET6成绩单;

(9)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10)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

(11)其他佐证材料:已经见刊或者录用的科研论文(需要提供SCI论文检索报告。中文论文期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进行检索。中文论文需通过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进行检索)、各类奖学金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按照同类顺序做好目录放在一个PDF里;

(12)《诚信承诺书》(附件4)应聘人员本人签字PDF版。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勿漏项或重复发送,避免影响报名。邮件名称格式:“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报名截止时间后七日内未收到回复者请与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赤峰市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综合考核流程

1.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考核方式

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采取“人岗适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组织面谈。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采取非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取。

2.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硕士研究生考核方式

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人才评价。

通过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和赤峰市医院2026年度“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评价表》(附件4)完成个人自评打分。人才评价包括学历层次、外语等级、成绩、科研论文、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六个方面,满分100分。赤峰市医院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赋分情况复核,确认应聘人员人才评价得分,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医院官网公布人才评价成绩,应聘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成绩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医院提出复核申请。

(2)面试。

人才评价公示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1:3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比例的取消岗位。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面试对应聘人员专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医院官网公示。

面试考官由人才引进工作组确定。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面谈成绩70分以上进入资格复审;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参加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赤峰市医院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阶段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和考察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得分出现并列且均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并列人员人才评价成绩高低排序;人才评价成绩也并列的,由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医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赤峰市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应在赤峰市医院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赤峰市医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拟引进人员上报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召开会议确定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引进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的引进人员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市医院 0476-8338170/8285223

(二)监督电话

市医院监察室0476-8340322

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0476-5891122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人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赤峰市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岗位表.xls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人才评价表.xlsx
附件5 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20所).xls

相关附件
附件1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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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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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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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人才评价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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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国内部分重点医药类大学(20所).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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