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坐落于东北中心城市的长春市,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的院训精神,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全力服务农业强省、农业强国建设,奋力打造现代一流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学科建设:现有18个专业研究所、1个主粮工程研究中心。28个学科领域、130个研究方向,承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1个,国际合作平台11个,人才培养平台10个。现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4个、综合试验站11个。
人才队伍:现有在编人数1101人,博士221人,硕士498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16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2人,国家和省级各类领军人才162人次。
科研硕果:“十四五”以来,鉴定验收成果705项;审定(登记)动植物新品种311个;获得植物新品种权79件;获得授权专利517件;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95项;出版科学著作40部;发表论文1811篇,省部级以上奖励72项。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院将及时公布剩余岗位,对剩余岗位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岗位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我院确定,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关注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信息。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8.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印发《准考证》等工作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16:00(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非报名时间段内报名无效。
(三)报名邮箱
jaas_rsc@126.com。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6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附件2,需考生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经本人手写签名后进行扫描上传。),并将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以“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命名(例如:玉米遗传育种岗位+张三)。
2.报名者须将下列材料按顺序生成PDF文件
(1)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2)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证;
(3)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工作经历时间段相对应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材料;
(4)本人代表性业绩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情况、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情况、主持承担项目情况,论文提供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开具的论文检索报告,需包含中科院分区信息、影响因子等);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其中,在读的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上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翻译公司出具的国外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翻译机构的中英文翻译专用章),方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
3.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发件邮箱与报名表上填写邮箱一致,以及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具体岗位条件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否则因此影响考生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报考岗位条件为二级学科专业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二级学科证明。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6年4月份,即到2026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待报名结束后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7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1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http://www.jaas.com.cn)为本次公告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联系方式”一栏。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郭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431-87063065(工作日)
附件1:2026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x
附件2:2026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号).xls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