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吉林大学药学院的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类型:吉林大学人才派遣(II类)
(二)具体岗位:教学秘书
(三)人数:1人
二、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相当水平。
3.应聘人员年龄应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要求
1.负责教学运行与计划管理,落实教学任务,执行教学计划,统筹学院排课工作,协助老师及时办理调(停)课等;
2.统筹组织各类考试安排,落实考试布置,考试档案归档等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及学校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用工形式与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II类)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吉林大学事业编制,不享受事业编制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 发布公告
通过吉林人才网(https://www.jlrc.com.cn)及吉林省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 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6:00截止。
3.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二维码填报方式报名,报名需按内容如实填报,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核
由吉林大学药学院相关负责人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暂定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考试时本人需带身份证原件。按照面试成绩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并在吉林大学药学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yxy.jlu.edu.cn/index.htm)。录取人员如有放弃,学院有权依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管理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拟聘人员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有相关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相关违法违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违法违纪前科,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手机等通信联系方式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考核等聘用程序的,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安老师,电话:0431-85619715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