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沈阳市于洪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1.战斗员:从事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人数
此次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其中:战斗员5名、驾驶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裸眼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体质量指数(BMI)不低于17.5,不高于30,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1)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8年5月22日至2008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2.驾驶员岗位
(1)年龄在20至38周岁(1988年5月22日至200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
(2)应聘驾驶员岗位,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驾龄满2年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22日至200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大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职消防员、在读学生以及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10)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于洪火焰蓝”及“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10:00-2026年5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以实际取得为准,结业证无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3)下载《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模板分别详见附件1、2),按要求填写后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格式为JPEG、JPG、PNG、PDF均可,大小在200KB-3MB以内,多张图片需合并为一张长图或PDF并要求图像清晰)。
(4)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士兵证、单位盖章版工作证明等)。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填写错误等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参加考试。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提交所有材料均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二)资格审查
1.线下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试同时进行,入围人员需持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能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共3个科目,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及仰卧起坐(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试成绩运用
体能测试各单项满分均为 100 分,体能测试总成绩实行加权折算计分,体能分值占比分别为:1000米跑(60%)、2分钟俯卧撑(20%)、3分钟屈腿仰卧起坐(20%)。每个项目必须均达到60分(含)以上,任意一项低于60分者取消入围面试的资格。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1000米成绩高者优先入围,1000米成绩仍相同则同时入围)。面试入围人员比例未达到1:3的,全部入围面试。
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1000米成绩高者优先入围,1000米成绩仍相同则同时入围)。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人数确定政审入围人员。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费用由参加者自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其中按招聘条件身高要求在165cm以上,裸眼视力在4.6以上)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二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通过“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有关部门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战斗员、驾驶员均与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由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其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相关手续并签订告知书。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签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四、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 试用期驾驶员工资标准约为456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战斗员工资标准约为416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均为3个月,经试用期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并考核为合格的,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转正后,驾驶员每月应发工资约为57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战斗员每月应发工资约为5200元,每满一年增加50元工龄工资。
2.按国家规定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和相关装备。
4.休息待遇: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月休8日(具体休息时间根据各队站执勤战备需求安排),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时适当补休。
5.对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金谷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心理健康检测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咨询电话:024-3193319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30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承诺书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4.报名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