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二、招聘计划
池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它条件 |
| 1 | 专职辅导员(男) | 6000348 | 3名 | 博士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详见下文 |
| 2 | 专职辅导员(女) | 6000349 | 3名 | 博士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详见下文 |
| 3 | 专职辅导员(男) | 6000350 | 3名 | 硕士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详见下文 |
| 4 | 专职辅导员(女) | 6000351 | 3名 | 硕士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详见下文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专职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五)品学兼优,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从事高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七)博士研究生须满足《池州学院周转池编制入池人才标准》(党字〔2024〕24 号)要求;
(八)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池州学院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zp.czu.edu.c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24时截止,并按规定上传下列要求的材料。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1),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可于现场资格复审时再提供)。
4.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所在学校学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高校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等)。
5.如与池州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系统填报时“其他需要说明问题”说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
2.资格复审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以及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应聘报名材料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1份,由应聘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本次招聘的岗位计划数。五、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和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综合面试人选。
(二)心理健康测评。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主题班会展示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题班会展示时间为10分钟,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主题班会展示考察应聘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综合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成方式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成绩低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九、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规定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其他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池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748770
监督举报电话:0566-2748705
特此公告。
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2.池州学院周转池编制入池人才标准
附件1-6.zip
池州学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