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州委州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齐全。学校秉持“尚德明理、励志笃学”办学理念,开设有多个热门专业,在校生1700余人,教职工221人。因学校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现诚邀热爱教育与医疗事业的专业人才加入我校。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学校校医2名(劳动合同制,首次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主要职责
1.日常诊疗:负责全校师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治疗,处理轻微外伤包扎、突发伤病应急处置(如心肺复苏),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2.健康管理:建立、管理学生健康档案,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年度体检,做好健康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
3.传染病防控: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做好传染病预防监测、报告及消杀工作,制家防控应急预案,吾展控知识寓传:术学校
4.健康教育:开展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急救技能、心理健康等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
5.卫生监督:监督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6.药品器械管理:负责医务室药品、医疗器采购、登记、保管、维护,规范医疗度物处理,确保用药与器械安全。
7.值班值守:承担校园医疗应急值班,能适应夜问及节假日轮值,保障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8.其他工作:配合上级卫生、教育部门完成各项防疫保健任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医德高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关爱学生,耐心细致。
3.身体健康,能胜任校医岗位工作;能适应校园工作节奏及值班安排。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执业资质:持有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全科等念号即前回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
3.工作经验:具有1年及以上临床医疗、校医、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学校校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4.技能要求:掌握常见病诊疗、急救技能(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熟悉传染病防控流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做好医疗台账与档案管理。
(三)不得报名情行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有学术不端、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来电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校医+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xnx104@126.com。
1.个人简历(附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6.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体检报告;
7.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补充材料。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通知所有应聘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常见病诊疗、传染病防控、急救技能)、教育教学认知、应急处置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核(如心肺复苏、伤口包扎);
4.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评分标准:专业知识40%、实操技能30%、沟通表达能力30%,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有校医工作经验者。
(五)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核实学历、资质、工作经历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1.薪资:月薪4500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2.福利:享受节日福利、年度体检、培训机会;
3.其他:提供住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马老师13993001406
学校地址:临夏州临夏市枹罕镇罗家堡马家庄197号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谨防诈骗;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