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和《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招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滨卫人〔2023〕153号)有关规定,为满足单位用人需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柳州东道292号
(三)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单位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 医学教学 医学研究 卫生医疗人员培训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4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6年6月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s://www.tj-nhr.com)、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bhxqzyyy.com)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链接:https://www.tj-nhr.com/publicNoticeOfEntranceExamination/details?id=212
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缴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要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18日16:00(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1:30,13:3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咨询电话:60866195。
七、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护理岗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技师岗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起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7月8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到报到环节提交);
5.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在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发布。
九、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使用人员情况将报区卫健委、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十二、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三、备案
聘用后,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名册》,报区卫健委备案。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0837868;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2-630075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监督电话:022-65369063;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