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公开招聘巡逻防控队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适应新形势下市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加强新建区巡逻防控工作队伍建设,弥补街面巡逻防控力量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1,专业要求见附件2) 主要从事新建区巡逻防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巡逻防控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

为适应新形势下市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加强新建区巡逻防控工作队伍建设,弥补街面巡逻防控力量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1,专业要求见附件2)

主要从事新建区巡逻防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巡逻防控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指2008年6月1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本科生不能以大专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1.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巡逻防控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现场资格复审、体测、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选择“2026年南昌市新建区招聘巡防员”专题,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

(4)考生可点击原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5)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地点:南昌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南昌市丰和北大道369号),可乘地铁1号线至珠江路站由1号出口抵达。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证明;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的视为无优先条件)。

4.本次现场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网上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进入后续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适合该岗位的身体素质。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3。

4.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5.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最终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原始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最终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学历高低、是否党员确定排名。

根据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1:1时,面试合格人员全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并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高低递补。最终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学历高低、是否党员确定排名。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产生缺额时,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高低递补。最终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学历高低、是否党员确定排名。

(七)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收入为2500元,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应缴部分,实际所得根据工作考核结果确定),提供工作餐、包住宿。

3.凡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线未被录用的考生,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巡防队员储备库(保留6个月),巡防队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并通过体检、政治考察、公示、2026年新建区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后,依次递补上岗。

五、其他事项

1.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1-830996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3867339、86691206

监督举报电话:0791-83099233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6巡防队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新建区公开招聘巡防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_1.2026巡防队员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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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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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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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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