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职辅导员8人,详细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要求为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职辅导员8人,详细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要求为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上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国内高校自设专业毕业博士,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二)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集中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5日18:00。报名网站地址http://hrexam.gsau.edu.cn。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校人事处进行在线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6月16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时限导致未通过审核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人事处307办公室。

(2)审查材料要求:

①本人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1);两寸免冠彩色近照(蓝底)2张。

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附件2)。

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⑤中共党员证明须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盖章(附件4)。

⑥曾从事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等工作的须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二)心理测验

对符合参加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各招聘岗位划定70分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上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在兰州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体检复验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初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初检及复检安排至两家不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备案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由学校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校内绩效工资及学校福利。

2.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享受相关人才补贴。

3.职称评聘:工作满两年,达到相关条件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4.子女入园入学:学校附属总校保障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心理测验、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公告、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告,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立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5.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31172

监督电话:0931-7631565

附件【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docx】

附件【附件2 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4 党员证明模板.doc】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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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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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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