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理工类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共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77个招生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9万余人。2025年,学校在“软科”“广州日报GDI”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上位列全国民办高职第1位。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心理教师1人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心理学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2.承担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3.承担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
4.承担朋辈心理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身体素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安心本职工作。
3.具有全日制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科阶段学历也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
4.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最好持有心理咨询师相关证书。
5.有较强的心理健康咨询工作能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
6.年龄不超过35岁。
三、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税前年薪):硕士研究生12万元起。
*学校提供住宿和“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为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档案挂靠、户籍迁移、职称晋升等。
*其他福利:节假日礼品或慰问金、教职工用餐补贴、工龄工资、带薪培训,健康体检、旅游等。
四、应聘方式
(一)有意向应聘者请于2026年7月5日前将个人详细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学校人事处邮箱gzcjrsc@gzccc.edu.cn,邮件主题及简历请命名为“心理教师+姓名”。
(二)我校将从收到的应聘材料中选出合适者通知面试/笔试,不合适者不通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在清远校区
清远校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