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鄢陵县招聘69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由鄢陵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合用人单位组织本次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鄢陵县户籍或在鄢陵县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鄢陵县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由鄢陵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合用人单位组织本次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鄢陵县户籍或在鄢陵县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鄢陵县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女性满4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男性满5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创业证显示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

4.困难家庭

鄢陵县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并且登记失业和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社会保险无法转入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基本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只针对鄢陵县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内容招聘人数
鄢陵县先进制造业管委会财务辅助岗辅助财务管理3
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3
鄢陵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5
鄢陵县委老干部局服务保障协管员后勤服务2
鄢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引导帮办员引导帮办服务3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2
鄢陵县医疗保障局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5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3
鄢陵县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2
鄢陵县财政局后勤保障岗后勤保障2
鄢陵县残疾人联合会残联辅助员协助乡镇残联 工作13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14
安陵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1
柏梁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2
望田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1
南坞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2
彭店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1
马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1
陶城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2
陈化店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创业服务2
合计69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法定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南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电话:0374-7163739

(二)报名材料: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商登记信息、就业信息等。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前用人单位将面试方案报鄢陵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到期不再续签。

(三)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负责考勤、考核、业务培训及工作安排。

五、其他

此次公布岗位本月符合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若出现空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次月可以继续报名,按月进行安置,招聘方案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docx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x

3.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docx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相关附件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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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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