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疾控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拟组织开展市疾控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共涉及1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委培生。
3.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类定向生不得报考与定向协议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至市疾控中心电子邮箱(yccdcrsk@163.com)。
1.《2026年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扫描件(需本人承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有效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市疾控中心需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有效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的同时,市疾控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须于正式考核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疾控中心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2026年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前置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有效证明。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经市疾控中心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对照《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预留联系方式务必真实有效,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报考人员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与签约
(一)考核。本次考核采取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市疾控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内容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重点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职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等。
(二)签约。市疾控中心与考核合格的博士签订意向协议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地点由市疾控中心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健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6年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