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1.检测岗(微生物检验领域)。招聘1人,工作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⑴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⑵专业要求:生物技术(071002)、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100402)、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⑶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200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⑷经历要求:
①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具有食品微生物检验等相关实习、课题研究、毕业设计(论文)经历之一;
② 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有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经历。
⑸其他要求:具备适应加班作业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2.检测岗(化学检测领域)。招聘3人,工作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⑴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⑵专业要求:生物技术(071002)、化学(070301)、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药学(100701)。
⑶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200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⑷经历要求:本科阶段具有食品检验检测理化分析等实习、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论文)经历之一。
⑸其他要求: 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备适应加班作业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具备岗位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待遇
参照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合同制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按海南省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安排住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南贸大道6号,C栋515房。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本人填写并签字);
5.诚信承诺书原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⑴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其学历学位的相关材料。
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⑶在校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成绩报告单、实习鉴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能在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资格等材料以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对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其学历学位的相关材料,并书面承诺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名材料真实性: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填报错误、伪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联系不上应聘者,均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五)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如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若未收到相关问题反馈,则与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安排至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工作。被派遣的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咨询电话:0898-68616210、0898-686162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特此公告。
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