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从事灭火救援、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无口吃、纹身、狐臭及其他传染性疾病,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经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5.服从管理且有团队意识,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1998年6月18日—2008年6月17日出生)。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报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获得省级比武竞赛单项奖、汽修专业和应急救援专业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或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8.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10.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模式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休假8天。
2.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生育护理假等假期。
五、用工形式
1.符合录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对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3.试用及录用期间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予以解聘。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1.实习期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为一个月。转正后工资依照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发放,含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津贴、高危行业补助等,月工资约4000元—6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由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保障。
2.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者可根据上级或本级培训计划推荐参加B2机动车驾驶、舟艇驾驶、无人机操作飞手等公费培训。
3.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的优秀队员,可推荐入党。
4.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未满一年退出人员服装、被装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优待政策。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招聘人满为止。
2.报名及咨询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富贵花大街与天平路交叉口南300米
3.报名方式:扫码下载报名表文档,填写完毕后发送至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邮箱(邮箱:sttxf119@163.com)。
4.报名材料:报名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学历证原件或复印件。
5. 咨询电话:范振雨15514043080
监督电话:市消防救援局队务和专职管理科李科长;0376-6611920、18790172190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具体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
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救援大队测试项目:3000米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各项目成绩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40%、30%、30%,计分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标准》实施。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根据体能成绩(及相关考核成绩)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办法
总成绩=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救援大队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救援大队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后继续留队工作的报销体检费用。
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治考察
考核阶段入围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对象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
全部合格人员,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八)实习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及录用期间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予以解聘。
(九)注意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或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适用于信阳市非金属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报名表》
附件2:《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