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快推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建设,强化二级学院办学的主体责任,推动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

为加快推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建设,强化二级学院办学的主体责任,推动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705年的琼台书院,是清代琼州唯一的官办学府,是琼崖革命思想的发祥地、海南近代教育的开端,素有“进士摇篮、革命摇篮、教师摇篮”之美誉。学校三百余年弦歌不辍、诲人不倦,崇文重教、化育英才,乃“琼州文脉”之所在。

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宣德育人、衍道敦行”的校训和“无负海山、敢为琼先”的琼台精神,以实现“办人民满意的琼台、办自贸港需要的琼台”为使命愿景,深入实施“1248”发展策略,奋力打造师范性、地方性、开放性、应用型本科师范院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社会声誉快步提升,是海南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正朝着全面建成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才共3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详见《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岗位要求:

(1)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6月29日之后出生)。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6版)D类及以上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29日之后出生)。

(3)具备1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统筹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对二级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院长、所长、主任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的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2.关于专业,按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6版)详见:https://www.hnftp.gov.cn/zczdtx/rczc/202601/t20260102_4004163.html

四、岗位职责

(一)二级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

2.全面负责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工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科交叉,努力打造省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

3.加强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教师,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4.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5.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职业培训;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二级学院国际化水平。

6.加强科学研究,推进产学研合作,瞄准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自贸港建设等重大需求,推动与相关产业的合作,为国家和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

1.统筹学科顶层设计与规划、凝练学科方向。

2.负责学科团队建设,引育重点学科领域学术骨干。组建学历、职称和学缘结构合理、体现学科发展特色方向的学科队伍,提升学科竞争力与学术声誉。

3.开展科学研究,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应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中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

公告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琼台师范学院招聘系统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在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招聘情况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将根据招聘情况及时更新岗位与人数信息,若岗位已招满将不再进行招聘。

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s://zp.qt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通过招聘系统填写《琼台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二级学院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报名表》并按要求在招聘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2)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琼台师范学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7)入职后的工作思路及学院建设规划设想;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1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1年及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及时告知。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琼台师范学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答辩、面谈以及学术代表作评议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立考核小组: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关专家组成5或7名专家的考核小组,其中本单位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

4.考核:采取答辩、面谈以及学术代表作评议等方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5.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成绩。

6.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琼台师范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琼台师范学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琼台师范学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琼台师范学院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琼台师范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二级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相应的待遇和工作条件。

(二)学校根据受聘者的学术业绩和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也可实行年薪制,一事一议。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提供相应的人才补助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具体情况面谈。

(三)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四)如符合海南省人才政策,则享受海南省相关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琼台师范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组织部: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900915,13098923646;

人事处:柳老师,联系电话:0898-65712825, 18876621118。

(二)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组织部(敦行楼419)、人事处(敦行楼417)。

(三)咨询邮箱

rsc@qtnu.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琼台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计划表

2.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琼台师范学院

2026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1.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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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琼台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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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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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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