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清金岭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事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热爱林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4.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理解能力和应变能力,待人热诚,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仍在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金岭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原件1份(含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报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记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统一A4规格)各1份,并携带原件现场核对。现场报名地址:闽清县南山路16号4楼。
注意:须在报名截止前携带原件到现场核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分别组织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及岗位适应性;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1)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2)若面试人数少于招聘人数,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政审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薪酬及福利待遇按闽清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或未按时提交原件核对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由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闽清金岭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刘小姐(18705077582)
陈先生(1806517125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闽清金岭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