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充实医院人才队伍,搭建青年就业实践平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共24人,本次招聘分两批次组织实施。其中第一批次计划招聘15人,具体见习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第二批招聘计划将根据第一批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另行确定并公布。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2024年6月后毕业生)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学生;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尚未终结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已在其他单位见习并在黎川县就业创业中心备案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7 月 14 日(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代报名。 报名地址:黎川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13870491395(周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
(原件 + 复印件各 1 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书(有则提供);
5.《黎川县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四、考核方式
01
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02
综合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职业素养、岗位适配度等内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录用及上岗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见习人员,按规定办理见习手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按要求准时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见习期限、待遇及管理
01
见习期限:
3-12 个月,期满自动终止见习关系。
02
见习待遇:
按照当地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助1950元/月,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不缴纳五险一金。
03
日常管理:
见习人员纳入医院统一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工作、学习由科室负责安排。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见习岗位不属于编制、正式聘用岗位,见习期满见习关系自动解除。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黎川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