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弘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深入贯彻“两优、两重、一适应”的办学思路,着力彰显中医药办学特色,坚持因材施教,办学质量与成效显著。 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学院坚持面向健康中国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专业设置。学院现设中医系、结合系、针灸推拿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教研部、军事体育教研部、外语教研部等11个教学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弘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深入贯彻“两优、两重、一适应”的办学思路,着力彰显中医药办学特色,坚持因材施教,办学质量与成效显著。

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学院坚持面向健康中国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专业设置。学院现设中医系、结合系、针灸推拿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教研部、军事体育教研部、外语教研部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形成了以中医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大健康与医药管理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办学格局。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精神。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疾患或传染性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的;

(6)心理测评不合格的;

(7)经考核不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能力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要求

招聘专任教师26人、实验员4人。

招聘岗位和应聘要求详见

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6年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2026年1号)

三、薪酬、福利

1.学院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2.所有教师按照辽宁省相关规定晋升高教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学院按照国家标准为录用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享受带薪寒暑假、报销采暖费。

5.提供免费早午工作餐、单身教工宿舍和通勤车。

四、工作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五、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附件2: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应聘登记表.doc,将应聘登记表及相关证书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

相关证书包括: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2)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学信网下载)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

3.笔试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健康体检。

六、联系方式

1.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邮编:110135

2.学院官网:

https://www.lncmxl.edu.cn

3.电子邮箱:

xinglinxueyuanrs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田老师 024-31679916 1394022468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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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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