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生物医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6年7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生物医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6年7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tjbio.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耐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4.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报名年龄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含当日;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方案所涉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tjbio.cn)发布。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tjbiors@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三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 报名所需材料

(1)《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须提供在学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4)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5)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

(6)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8)高等教育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9)担任社会职务或兼职的,需提供任职证明或社会兼职聘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10)其他佐证材料 。

(二)资格审查

学院收应聘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考核前至少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https://www.tjbio.cn)发布。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专任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研究成果展示。试讲和研究成果展示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且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试讲×60%+研究成果展示×40%,保留两位小数。

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具体安排和课程试讲内容范围将于考核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且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试讲成绩也相同,按照主考官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院安排被考察人员到岗进行实习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考察期满后,由实际考察部门出具考察表,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查询结果不通过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并由学院书面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的理由和申请复查的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提议,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对于在考核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试讲成绩高者;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取主考官试讲成绩高者。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tjbio.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方式:022-66339006 或tjbiors@126.com冯老师

监督电话:022-663390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3:30-16:00

附件1: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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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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