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人丨海南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下半年,海南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下半年,海南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结束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及改报岗位等事项;笔试成绩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均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ainan.gov.cn/发布,其他招聘环节具体事宜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用人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附件1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8:00至2026年8月3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日。

各招聘用人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状态及结果。报名确认成功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成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核减岗位招聘人员或取消招聘计划。

“海南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及改报岗位”的公告于2026年9月3日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岗位,其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或补报。

改报岗位及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4日8:00至17:00。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已报名该岗位人数。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7日。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如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遗失、过期,请出具派出所开出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卷面总分为30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详见附件2)。

1.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安排如下:

2026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海南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5.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

6.本次招聘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见附件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各招聘用人单位审核无误方可面试。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原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未能在各招聘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信息填写虚假的,各招聘用人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声明。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各招聘用人单位应从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三天公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发布,各岗位面试形式以招聘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试讲、实操、专业能力测试等。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形式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综合成绩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布。

五、考核招聘

通过本次统一报名的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考核招聘的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1),由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以及学术代表作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成立考核小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员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二。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用人单位划定,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四)岗位开考情况、考核方式、增加笔试面试,以及人选确定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三)考察:招聘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岗位名额是否递补,由各招聘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招聘方案确定。若确定递补,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名单在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发布。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各招聘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各招聘用人单位若确定递补,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各招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各招聘用人单位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各招聘用人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各招聘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可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各招聘用人单位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五)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各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人事考试服务中心:0898-65350071(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联系方式

(一)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898-65350071、0898-6535007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1.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省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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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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