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人,详见《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的法官、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应聘者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内学历学位;
6.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递补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altzy.xjcourt.gov.cn)、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www.aletai.jcy.gou.cn)、“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8月26日—9月2日),报名截止到9月2日18:00时。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1)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02室,联系人及电话:阿依丁 0906-2318618(15199025408),张丽娜 18097501313,地址:阿勒泰市喀纳斯路5号。
(2)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政治部408室,联系人及电话:和德忠 0906-2314711(18719927262),萨勒塔那提13364860122,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12号。
(3)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2室,联系人及电话:杜鹏芫 0906-2125378(18097559757),努尔古丽 18892916031,地址:阿勒泰市额尔齐斯路58号。
(4)吉木乃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5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家敏 0906-6182405(15199501772),汤博18099769270,地址:吉木乃县建设西街十区。
(5)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3室,联系人及电话:张龙 0906-6183973(18509060003),米尔依 18097515246,地址:吉木乃县建设街329号。
(6)福海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费雪 0906-3476196(18097551010),程云云(19990666903),地址:福海县人民东路3号。
(7)青河县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左浩然 0906-8823030(17614565203),黄江鸿 13699985057,地址:青河县青河镇幸福西路74号。
(8)青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行政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孔春江 0906-8821370(18999780165),合木把提 15909066962,地址:青河县友好南路91号。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在“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载《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一式2份),报名时需同步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20%。
1.笔试
(1)笔试由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统一组织开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试卷采取闭卷形式,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可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作为代替证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在“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由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统一组织开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采用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2)听打材料为法律相关内容,现场播放一段庭审录音,考生根据所听信息在文档中进行输入,测试时间为10分钟。
(3)技能测试评分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字符总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录入正确率和整句准确性,分录入速度和整句准确率两部分计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由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6.体检结果分别在“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分别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聘用
考生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入围体检、考察、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或一年内因其他原因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分别从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报名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及时补充聘用。
递补聘用公告、职位等分别通过“阿勒泰中院”“阿勒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存在与报考法院、检察院干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06-2106517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906-2318621
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监督电话:0906-2105331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招聘,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阿依丁 联系电话:0906-2318618
和德忠 联系电话:0906-2314711
附件:1.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阿勒泰地区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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