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及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现面向社会拟招聘幼儿教师1名,
诚挚地邀请优秀的求职者加入我们。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保育师证(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师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可发至邮箱:2245681940@QQ.COM。
所有印证材料请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
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
采用片段教学(60分)及才艺展示(40分),考核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成绩及排名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告。
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五楼保教处
体检
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同时提供托幼机构所需的,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流程不合格(或不通过)的空缺岗位,可从面试考核根据成绩参与排名的人员中按序递补。
(四)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教师资格证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均为聘用合同制,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面议。入职时间为2026年9月,根据学校安排需接受入职前培训。
(六)本招聘公告由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老师:13850738311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