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强全州应急管理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执法、事故调查等方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我局拟公开招聘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3名,分设3个专业岗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具体 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承担矿山驻矿盯守、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复核(入井检查)、安全生产执法辅助等工作,工作地点为海北藏族自治州辖区。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为加强全州应急管理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执法、事故调查等方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我局拟公开招聘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3名,分设3个专业岗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具体

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承担矿山驻矿盯守、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复核(入井检查)、安全生产执法辅助等工作,工作地点为海北藏族自治州辖区。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基本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创新履职意识。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地区煤矿长期驻矿、常态化下井现场检查等工作需求,无井下作业职业禁忌症。

(二)岗位具体资格要求

1.学历及资质要求: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煤矿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岗位2年及以上从业年限;持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取得煤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取得矿山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矿山安全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6年9月18日。

(三)工资待遇

1.取得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月工资按10000元标准执行;未取得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月工资按8000元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井下执法岗位的工伤保险,按高危行业

标准由单位缴纳。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至9月24日18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三)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工作证明、从业年限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7室)

(四)报名地点:海北州应急管理局安监科(海北藏族自治

后发送至邮箱:(hbzyjglj20220163.com)

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清晰、工整扫描

经报名和资格审核,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相关情况将发布补充公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取得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年限长短、笔试总成绩高低、《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成绩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绩与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成绩之和(满分200分),按百分制折合为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公示期满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复审;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任一环节查实填报信息虚假、材料伪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面试、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现场复审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三)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应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录岗位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公示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海北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具体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海北州应急管理局同意后到指定的更高等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海北州应急管理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海北州应急管理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将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一)拟聘用公示。体检、政审全部合格人员,在海北州应急管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异议线索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核实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聘用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合同管理。聘用期满后,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岗位需求协商续签;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失职渎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十、其他事项

(一)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法律程序尚未终结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煤矿企业开除、辞退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存在分裂国家、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政治立场不坚定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从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学历和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设置。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三)应聘资料。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中报名所需材料准备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监督举报电话:0970-8647268

(四)业务咨询电话:0970-8647477 联系人:李春贵

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现场咨询地址:西海镇银滩路177号海北藏族自治州

附件:

1.海北州应急管理局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海北州应急管理局招聘煤矿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所有考试、复审、体检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海北州应急管理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网站公告,保持电话畅通。

海北州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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