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部分街道办事处招用公告

文章摘要

南开区部分街道办事处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其它公共服务(就业)专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6名(岗位详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且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有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4.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南开区部分街道办事处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其它公共服务(就业)专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6名(岗位详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且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有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4.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二、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51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系统报名:登录注册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填写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详细流程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8时。

五、面试与公示

报名资料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根据通知参加集中面谈,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录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报名人员只可选择对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

2.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切勿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或录用。

联系部门: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部

联系电话:022-87875327

附件:

1.《南开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其它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设置情况表》

2.《系统报名流程》

3.《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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