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开展县域野猪种群调控工作,防范野猪损毁农作物、破坏林地、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批准的《山西省中阳县野猪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野猪种群防控猎捕队员,组建专业猎捕队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择优招募野猪防控猎捕队员10名,根据各乡镇野猪种群防控需求统筹调配。具备狩猎实操经验及相关资质者优先录用。招募全程坚持公开自愿、择优录用、安全规范、严控风险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在野猪危害严重的暖泉镇(河底、凤尾、弓阳、刘家坪、车鸣峪、关上、乾村)、枝柯镇(张家沟、上桥村、南大井、师庄村、三角庄、马家峪)、金罗镇(姚家岭、苏村、南焉、熊熊山、舍科、张家焉)、武家庄镇(石口头、枣坪)、下枣林乡(阳坡、下枣林、贺家焉、朱家庄、罗家焉)共26个行政村的野猪活动频繁区域,开展科学有效的种群调控猎捕工作。同时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结构完整性与生态平衡。
三、招募条件
(一)户籍及年龄:本县常住居民,年龄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野猪防控作业,服从统一调度管理。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等妨碍野外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体能良好,能适应山区复杂地形及夜间野外作业,须提供本人近期体检报告。
(三)政治素养: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故意违法被行政拘留记录,无涉黑、涉毒、赌博、酗酒滋事等被公安机关处理或经查实严重影响履职的情形,遵纪守法、作风严谨。
(四)技能优先:熟悉本地山林地形、野猪习性,具备野外作业、合规狩猎实操经验及相关资质者优先录用。
(五)限制情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存在妨碍野外作业疾病或身体功能缺陷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综合评估不宜录用的,不予录用。
四、工作职责与禁令
(一)合规作业:在划定区域、规定时段内合规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危害应急处置作业,降低野猪致害风险。
(二)保护其他物种:严禁猎捕除野猪之外的任何野生保护动物。
(三)服从管理:服从猎捕队统一管理,遵守作业纪律,参加岗前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服从监管调度,完成交办的各项防控任务。
(四)猎获物处理:严格执行“采样送检—集中收储—无害化处置”闭环管理,严禁私自处置、交易猎捕的野猪及其制品。
(五)禁用工具与方法:禁止使用枪支、毒药、爆炸物、电击以及猎套、猎夹等工具猎捕;禁止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网捕、笼捕等方式猎捕。可采用专业猎犬驱赶控制、静态物理隔离围挡等方式猎捕。
(六)严守禁猎区:严禁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林地、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鸟类迁徙通道、保护小区、水库河湖岸线管控范围,以及铁路和县级及以上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开展猎捕活动。
(七)信息保密:严格保守猎捕相关信息,不得私自散布、传播猎捕活动的照片、视频等资料,一经发现,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奖励标准与保障
(一)奖励标准:捕猎一头野猪奖补人民币1000元,按实际验收合格的猎捕数量据实核拨。
(二)安全保障:招募结束后统一组织岗前法规及安全培训,为队员购买作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0元/人·年)。
(三)责任界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赔偿狩猎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失不再另行赔偿;严禁队员私自顶替或带无关人员作业,违者立即清退并依法追责。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阳县林业局
咨询电话:5300220
(三)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近期体检报告、相关作业资质及经验证明(如有)、自愿报名申请书。
(四)审核录用:由县林业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及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正式上岗。录用后因故退出或被清退的,按程序递补。
七、监督与举报
猎捕作业全程留痕、全程备案,主动接受林业、公安等部门及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本公告规定、违规作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300220(工作时间受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情况。
八、其他事项
(一)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仅限防控危害型野猪,严禁跨区域、超权限、单人夜间违规作业。
(二)对违规作业、消极怠工者立即清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责。
(三)本次招募为临时聘用,无编制。
本公告由中阳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中阳县林业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