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招聘”的原则。本次招聘岗位为年薪制岗位聘用,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本岗位面向全国招聘,不设置户籍、地域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门诊主管(全职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要求:63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至2026年10月14日);
3.专业与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累计满 5 年及以上:门诊、财务运营、医务管理、院级正/副职管理经验(岗位及年限以原单位聘任、任命文件佐证),熟悉医院运营、质控管理全流程;
4.身心与能力:身心健康,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能够胜任门诊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统筹管理、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理能力,能妥善处置临床突发医疗情况,具备良好医患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在青海区域医疗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9时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
(三)报名方式
在公告规定报名时段内,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qhqz0971@163.com,所需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2.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可先行提交个人无犯罪承诺书,入职复审时提交正式证明);
3.管理岗位聘任/任命文件等佐证管理工作经历材料扫描件;
说明:1.在职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已退休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务协议,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开展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材料造假,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总成绩=履历评分×40%+面试成绩×60%;面试设合格线 60 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重点考察门诊运营管理能力、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总成绩并列的,优先顺序:①国家规定优先对象(退役军人、随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②门诊管理工作年限长者。
(六)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与标准结合本岗位任职需要确定,由医院综合其身体健康状况与岗位胜任能力作出评估。体检不合格、隐瞒影响履职疾病或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可申请延期,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福利
实行年薪制,税前年薪20万元起,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已退休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提交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聘用资格,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名须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投递材料,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年限认定: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14日,以上时间节点均包含当日;
5.招聘期间,公告、面试、体检、公示等重要信息均在青海区域医疗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
6.青海区域医疗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办本次招聘事宜,报名、考核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海区域医疗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