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治安巡防大队需招聘4名大队队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治安巡防大队队员4名。
二、招聘条件
治安巡防大队队员:1.学历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优先);2.性别要求:男;3.年龄要求:18—40周岁;4.政治立场坚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2.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22日。3.报名联系方式:治安巡防大队陈女士17705998445。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2.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3.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5.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6.体检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无文身刺臂,体检费用自理。7.招聘工作由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和南平市建阳区治安巡防大队负责。
五、报名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治安巡防大队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2.应聘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队员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开除军籍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及家族有精神病史的;有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位置有纹身的;治安巡防大队队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2年的。
8.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南平市建阳区治安巡防大队队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贴好照片。9.报名时应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六、工作职责
治安巡防大队队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勤务活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缴交三险、意外险,试用期满缴交“五险一金”。2.治安巡防大队队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南平市建阳区治安巡防大队和我区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南平市建阳区治安巡防大队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