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业务工作需要,平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纪律观念强;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10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6日至200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调配工作;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凡被平果市公安局聘用后在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报考;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326室(平果市马头镇龙江路222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需审核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依据公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一)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选。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见附件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三项均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四)成绩运用: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平果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
七、其他要求
报名咨询电话: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0776-5886043。监督单位:平果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0776-5886014。
附件:1.《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笔试复习范围
平果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