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决定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9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当湖街道从事相关工作,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平湖市户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11月9日至2008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条件

五、工资福利
按照当湖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址:当湖街道办事处附属楼2楼一号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3-85628025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当湖街道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人数: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综合管理基础知识》。
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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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