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工作,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残疾,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聘用单位规章制度。 4.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工作,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残疾,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聘用单位规章制度。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五年内与屏山县交通运输局解除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11月13日。

3.报名地点:屏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楼303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1-5880817。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审查

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交通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执法系统知识认识水平、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前2名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第二名的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4.参加考试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签字笔、橡皮擦参加考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六)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内离职出现空缺岗位的,可在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待遇及管理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聘用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831-5880817)负责解释。

附件:1.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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