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安排,拟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面向社会招聘工程技术类、测绘信息类、水上船舶类、综合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择业往届生),以及高级船员类专业型社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是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国有企业单位。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从事长江辖区航道维护工作,对外承接沿海、内河航道及港口的疏浚、整治、开挖清淤、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炸礁、清障、修筑堤坝、水陆域测量、打捞救助等工程,连续多年被省、市政府评为“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二、招聘计划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2018年拟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才计划总计26人,其中接收大学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招聘计划18人、招聘社会人才计划8人,所有招聘人员均纳入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具体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招聘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凡同时符合以下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接收大学生
(一)通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具有良好的品行。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接收毕业生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水上专业放宽到大专学历。
(2)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在国外学习满一年。
(3)毕业不超过两年(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确定时间为准)。
(4)年龄在28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