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财务和造价各1名),限男性,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9日至2000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邗江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百祥路8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要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签订人事代理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待遇,正式聘用后,01岗位待遇约为年收入人民币13万元左右(含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02岗位待遇约为年收入人民币15万元左右(含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63935 。
原标题: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财会、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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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