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招考信息 - 第2页

关注公众号

获取最新招聘信息

江西招聘信息

江西招聘信息二维码

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是经吉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的吉安市教体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是吉安一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根据办学需求,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决定面向高校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高中美术教师1名,总计10名。

吉安市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有关要求,进一步建强市委总值班室值班员队伍力量,切实做好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值班员。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

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安保人员,现就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30岁以下,吉安市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 2.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讲奉献; 3.无违法犯罪记录、精神病史、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及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愿意长期从事安保工作,服从管理;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或从事过消防、水电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称学校)是2023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692亩,一期占地面积402亩,建筑总面积17.3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占地面积约290亩,先期建设108.05亩,建筑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数字传媒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工作与教学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书画艺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

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安保人员,现就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30岁以下,吉安市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 2.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讲奉献; 3.无违法犯罪记录、精神病史、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及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愿意长期从事安保工作,服从管理;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或从事过消防、水电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吉安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募公告

吉安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吉安市人才发展集团,公司注册成立于1998年,作为吉安人事人才网运营商,公司秉承国企担当,致力于推动吉安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公司业务涵盖网络招聘、委托招聘、派遣外包、培训咨询、政务服务外包、人才大数据等领域。公司总部现有专业人才30余人,经营团队具有丰富的人才网站运营、就业之家运营、政务外包、招聘招考、派遣外包及咨询培训等的项目实操经验。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2名。 一、见习对象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缴纳社会保险,24、25届毕业大学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的青年; 2.

吉安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吉安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或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吉安市阳光学校招聘公告

按《2026年吉安市阳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招聘领导小组已完成完成了报名、简历初审、专业展示、面试等工作,专业展示满分60分,面试满分40分,综合成绩=专业展示(60分)+面试(40分),岗位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现将确定拟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与事项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对拟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来电实名反映,联系人:1320...

吉安市阳光学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阳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身心健康;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6年吉安市阳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器质性疾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存有任职回避情况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