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考信息 -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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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百人工程”储备人才招录计划
一、招聘对象 1.国内“双一流”高校和上海重点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含应届和非应届) 2.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取得教育部认证,毕业院校一般为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5.立志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事业,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 6.中共党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学生干部、获得过荣誉称号或奖学金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储备形式 虹口区“百人工程”储备人才招聘形式为笔试和面谈。
上海浦东新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上海市进才实验中学是一所现代化、高起点、高标准的学校,位于浦东新区联洋国际社区内,拥有一流的基础设施、超前意识的设计布局、前瞻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现代学校制度。 学校占地面积30868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2个;在编教职工165人,教师平均年龄40.2岁。 学校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百强艺术名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等6项国家级、39项市级及55项区级荣誉,办学影响力持续提升,已成为进才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花木学区乃至浦东新区基础教育改革的示范校。 招募岗位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体育与健康、初中信息学科教师 招募要求
上海普陀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50人公告
为加快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陀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依法依规的人才选拔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50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官方招聘平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年龄要求如为“4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上海市行知中学教师招聘启事
上海市行知中学,前身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于1939年在重庆创办的育才学校。1978年,学校被评为上海市26所市重点中学之一;2005年,入选上海市首批28所“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25年,成为宝山区基础教育学段第一所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的学校。我们始终秉承“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校训,践行“行知合一,卓育英才”的办学理念,立足长江之滨,持续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输送优秀生源。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科技教育实验校、上海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上海市科学教育高中试点校、上海市学科教学高地先导项目校等。 在这里,您将与优秀者为伍,与成长者同行。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本市唯一一所抚育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儿福院主要职能是接收全市范围、经公安部门身份确认的弃婴、弃儿;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收养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医生(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药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药品审评核查任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1 业务管理岗 1 2 科研管理岗 1 3 综合管理岗 2 4 药品审评检查岗 8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民政部首批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护士(专技岗位):3名; 2、医生(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承担收治本市“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18周岁以下孤儿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类参保和自费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精神科医生(专技岗位),1名; 病区护士(专技岗位),7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主要收养社会孤老、退休孤老、自费寄养老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人文关怀等服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副)主任临床医师(专技岗位),2名; 2、 心电图影像医师(专技岗位),1名; 3、 超声影像医师(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职责是收治“三无人员”、复退优抚、城乡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以及其他民政托底保障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的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生(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