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丹江口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丹江口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为进一步强化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收专职消防员10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3名,战斗员5名,通讯员1名,接警员1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和灭火救援等工作,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重点培养、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政府专职消防员仅招收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战斗员、通讯员年龄18至35周岁,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大于5年)。
6、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工程技术、通信、体育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能够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懂新媒体编辑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8月25日。
2、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水都大道)值班室。
咨询电话:0719-5210482。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驾驶证和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③携带《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需自行打印,详见文末附件);④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⑤征信报告;⑥无犯罪记证明;⑦出具体检报告。
(二)初试:
招录方式按照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程序进行。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40%、技能测试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考核的科目由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视情况而定。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集中培训:
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1-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签订合同:
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正式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3700元以上/月,并根据工作年限进行适当调整。
(三)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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