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 - 第4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
第三十九条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
第四十一条 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 (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二条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四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
第四十四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组织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
第四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前款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
第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等
第四十七条 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
第四十八条 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