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水务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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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眉山市青神县水务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青神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 ...

   2017年眉山市青神县水务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青神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临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机修工1名,工艺运行人员14名。(临聘岗位均为生产一线,户外工作,环境较差,适宜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20-45周岁,身体健康;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机修岗位需具备供电或安监部门许可的电工操作证或其他单位机修岗位工作证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神县水务局办公室(青神县青城镇中岩路77号);联系人:邓丽容;联系电话:18990355767。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青神县水务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考核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临聘全过程,在临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青神县水务局实施考核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核面试时间(请报名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且保持畅通),考核面试人员按通知考核面试的时间要求,按时到青神县水务局办公室(青神县青城镇中岩路77号)报到并参加考核面试,未按时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我局根据综合考核面试情况,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共同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拟聘人选由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五)公示。拟聘人选体检合格的由青神县水务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按临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一年一聘。

  四、本公告由青神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38816609。

  青神县水务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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