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园林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 ...

   2017年宁波宁海县园林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宁海县园林管理局;

  2、岗位名称: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3、园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201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身体健康,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7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园林管理局(塔山路6号),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24061。

  3、报名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录用办法

  经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后,择优录用。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宁海县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