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招聘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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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9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 ...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9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岗位名称:办事大厅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35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办公室(象山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302室,天安路999号)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6360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用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3、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工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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