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林区城镇消防救援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林区城镇专职消防队员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计划公开招聘36人,均为男性。其中司机16人,战斗员20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林区城镇专业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中及以上学历。拥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退役士兵、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5、年龄范围:战斗员年龄范围18周岁至30周岁(2007年至1993年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90年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90年以后出生)。
6、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能熟悉车辆的使用性能和操作;年龄范围20周岁至40周岁(2005年至1985年期间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录:
1、现役军人;
2、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5、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现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的;
8、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9、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0、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录用后,人员由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进行统一分配,分配地区为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诺敏镇消防救援队工作,并采取准军事化管理,从事林区城镇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薪酬待遇
1、培训期30天,培训结束后符合上岗条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为:5000元/月(含五险)。
2、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相关事宜将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10日(工作日内)。报名地点为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217室(红旗街1号,卫生健康委员会西侧),报名咨询电话:2921601。
2、报考者须携带《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一寸照片、空白处粘2张备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队站或政府专职队站工作经历证明,携带有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3,并如实填写。上述材料均需2份。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4、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体能测试
1、报考人员(包含驾驶员岗位)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鄂伦春自治旗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60分。
2、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汉语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40分。如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招录人数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同等分数时,体能成绩高者、退役士兵、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六、体检须知
1、体检费用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交体检费,领取体检单,按照医院体检程序依次进行体检。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异议项目进行复检一次(如需交费,费用自理),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
3、报名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当日晨起应空腹,禁食、禁水;穿着宽松衣物,尽量不要带项链及金银、玉器等饰物
。5、进行采血及上腹部彩超(肝胆胰脾)需空腹。
6、请将自己健康状况及特殊状况,(如糖尿病患者,不能忍耐长时间空腹),告知护士及医生,以便在体检时重点检查并及时调整您的体检流程;主动告知医生身体上的异常状况或已患疾病,也可在体检过程中直接向主检医师咨询,有助于主检医师对您的检查结果做出综合判断。
7、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补原则
经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由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监督举报电话:29216092921604
九、专业工作要求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分配至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诺敏镇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实行轮班工作制,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需增加执勤实力时,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安排,结束后安排调休。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如工作任务需要调剂,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调剂安排。
附件1:鄂伦春自治旗招聘林区城镇消防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2: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
一、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林区城镇消防站承担着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诺敏镇的城镇消防、应急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
二、队伍按照纪律队伍建设标准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
三、日常需要完成训练、执勤、教育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工作,服从应急管理局分配。
四、在辖区发生较大的灾害事故,救援任务尚未完成前不得辞职。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专职消防员责任,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志愿报名参加此次专职消防员招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鄂伦春自治旗招聘林区城镇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注:请将填表说明打印在表背面。
填表说明:
1、此表用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将有关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在本表后;
3、考生声明:我保证,本表所填信息及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与事实完全相符,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本人签名: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