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到2025年11月24日;
(四)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七)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到2025年11月24日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①《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和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③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其中①④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②③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gjxswdx2025@163.com,文件名为“选聘报名+姓名+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岗位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网站。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若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选聘计划1:10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
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选聘计划1:10比例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院校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3-82521962。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2710965、82710956。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中共嘉兴市委党校
2025年11月21日
2025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