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2026届应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2026年学校计划招聘教学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7名,管理助理岗位工作人员41名,共计58名。岗位需求数和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内蒙古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表》(附件1),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内蒙古大学各招聘单位网站有关岗位信息公告。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要求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三、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5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大学2026年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主题注明“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姓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请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及时关注邮箱中的反馈邮件。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上传以下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1份。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扫描件。
(1)应聘有外语水平要求岗位人员须上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
(2)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人员须上传党组织关系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3)应聘有学生干部任职要求岗位人员须上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相关学生干部并达到任职年限要求的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时间一般为面试前一天,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提前在内蒙古大学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要求等提前在内蒙古大学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3.考察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聘用
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关系自动终止。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或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等情况的,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六、岗位职责
教学助理: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服务工作。
管理助理:协助工作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属于学校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选拔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官网或各招聘单位官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学校及时联系沟通面试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2.履职回避。内蒙古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见附件1。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1-4992230。
本公告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表
2.内蒙古大学2026年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