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下辖二级企业7户,三级企业4户,是实施国有资本运作的平台。作为旗国资体系的核心出资人代表,以资本为纽带、产权为基础,通过专业化资本运作(投资融资、股权管理、有序进退),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提升全链条运营效能;以股东身份赋能持股企业竞争力培育,引导社会资本服务旗重大战略,构建“资本控制力强、产业带动力足、国资保值增值快”的国有资本运营新模式。主要业务涉及现代金融、矿产资源和新能源综合开发、新兴产业及特色产业领域、现代农牧业、水资源开发利用、市政服务、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等板块。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匹配,注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
结合集团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及现有人员编制缺口,本次共计招聘3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
7.其他经核实确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形(如存在严重失信记录、曾被刑事处罚等)。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履历分析(仅部长及以上岗位)、笔试(仅其他岗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方式
1.部长及以上岗位:采取履历分析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入口:
(1)手机端报名: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2)电脑端报名:请复制以下网址,粘贴至浏览器地址栏打开:http://nmgrsfw.ikaowu.com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9:00—6月10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7:00。
3.报名流程
(1)注册。点击“注册”后弹窗显示报名协议,考生需认真阅读并点击“我同意”进行考生注册。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时使用手机和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手机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报名。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行报名。登录成功后点击“我的报考”、“正在招考”和“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环节。根据应聘岗位选择相应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律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即视为完成报名。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报名材料以PDF格式或图片格式上传至本次招聘报名系统,包括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工作证明》或任职文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履历分析范围按报名时应聘人员上传并提交成功的证书及相关文件证明,无证明材料或未在报名时间上传的不计入分析范围。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部长及以上岗位人员进行履历分析;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打印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数1:3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报名网站发布核减公告。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100分。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部长及以上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履历分析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履历分析成绩并列且超出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未达到1:3的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其他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未达到1:3的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附件3《工作证明》或任职文件;
(7)个人征信报告(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当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应聘部长及以上岗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履历分析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和《面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1)部长及以上岗位的面试采用演讲+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时长20分钟/人。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任职优势和任职后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结束后,评委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1.部长及以上岗位
考试总成绩=履历分析×30% +面试成绩×70%;
2.其他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八)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环节将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认定,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选聘职位。
(九)拟聘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为两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具体试用期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应与录用人员协商一致:对不服从合理分配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进程及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招聘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四)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等事宜,也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提醒考生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报名咨询
1.报名咨询电话:0471-3671499;
2.监督电话:15547923737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招聘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2026.5.27.xls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工作证明.doc.doc
内蒙古苏尼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