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公开招聘残疾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工作辅助专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保障残疾人群体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6〕214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保障残疾人群体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6〕214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结构化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待遇

招聘单位:扎兰屯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公开招聘残疾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工作辅助专员5名。

(一)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50元/月,包含个人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文件的规定,此方案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并及时报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和享受补贴期满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三、招聘范围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须是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所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向常住地所在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提交申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招聘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残疾人就业工作辅助专员岗位聘用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2.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4.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运管部门从事出租车运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作为股东或参与企业分红等其他情形;

5.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及企业吸纳社保补贴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工作。

六、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在所在地劳动保障平台认定成就业困难人员,并携带证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就业服务中心将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推送扎兰屯市残疾人联合会,扎兰屯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岗位性质、报名人数等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招募,招募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考核时需对考核对象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各用人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做到条件客观、考核公正、过程透明,最终解释权由用人单位负责。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劳动保障平台。

3.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原件1份;《2026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1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学历证件等材料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录用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将在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3.本次考试未达到录取标准允许调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办法另行通知。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环节因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扎兰屯市残疾人联合会:3215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2026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