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竹山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32名教师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32名(事业编制),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竹山县第一中学14个,竹山县第二中学7个,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11个。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32名(事业编制),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竹山县第一中学14个,竹山县第二中学7个,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11个。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爱教敬业,责任感强;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综合高中)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能课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和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竹山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今日竹山》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竹山县教育局6楼607办公室,地址: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86号,联系电话:0719-4220153。

2.网络报名

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24时前,符合条件考生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咨询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联系方式:

竹山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邵老师,电话:13797858936,电子邮箱:736685738@qq.com;

竹山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094284665,电子邮箱:1628713671@qq.com;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3997823520 ,电子邮箱:940305094@qq.com。

3.考生报名所需材料:

①《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表》(已填写),并附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③居民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于7月1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G001-G008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通过证明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Z001-Z006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网络报名考生将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意向性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文件包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4.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竹山县桃花源大酒店一楼功能室(见指引牌),地址:竹山县城关镇莲花村杜家沟8组(恒昇小学对面)。

3.资格审查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对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事宜详见《今日竹山》网站发布的公告。

2.资格审查结束后,原则上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学科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重在测试应试者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长以试卷卷面标注为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考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今日竹山》网站发布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今日竹山》网站后续发布的面试公告。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人选)。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G001~G008岗位的考生面试以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讲课内容为湖北省普通高中现行必修教材中的一个教学课时,根据教材内容现场确定面试题目,无学生讲课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报考Z001~Z006岗位的考生面试以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对报考岗位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

4.报考G001~G008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讲课成绩×50%。报考Z001~Z006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

5.所有岗位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并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对象须在考察期间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竹山县教育局。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执行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聘学科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今日竹山》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竹山县人社局:0719-4224621;竹山县委编办:0719-4232071;竹山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竹山县教育局报竹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选岗与聘用

1.经竹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竹山县教育局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由竹山县教育局、竹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选岗,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到岗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竹山县教育局根据岗位需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综合高中)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 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实训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3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综合高中)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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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实训辅导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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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竹山县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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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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