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团装备库招聘简章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兵团民兵装备库看管队伍建设,夯实一流民兵队伍建设基础,完善看管队伍配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的看管队伍。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党发〔2021〕29号)文件及其他法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十二团装备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兵团民兵装备库看管队伍建设,夯实一流民兵队伍建设基础,完善看管队伍配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的看管队伍。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党发〔2021〕29号)文件及其他法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十二团装备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国防和人民武装事业,具备相应军事素质,能够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工作。

3.政治合格、历史清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4.高中(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备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基本素质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1.具备本科学历且有较高的写作、文字编辑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的。

2.退役军人且服役五年以上,具备军事训练教官资格或从事过武装、人影系统工作的。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实际驾驶经验,具有维修、厨师资格证或同等水平的。

(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4.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工作条件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通过十二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十二团人武部办公室,联系电话:18196874703。

(二)资格审查。

1.由十二团人武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经学信网验证通过的学历证明、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26年6月17日

2.考地点:十二团人武部

3.考试内容:(1)笔试,成绩占比30%。(2)体能+技能实操,成绩占比30%。(3)面试,成绩占比40%。

4.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5.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6.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成绩计算

(1)三项考试内容成绩按百分比换算相加即总成绩。

(2)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符合优先选聘条件的每项可加5分,上限10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6月18日

2.体检地点:十二团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经批准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时间:2026年6月19日

对考试、体检双合格人员,由十二团人武部对报考人员按程序组织走访、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1.由招聘单位在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通过十二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工作由团镇纪委负责监督,并严把试用期审核关。

2.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招录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发放(具有连队职工身份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按照当月工资基数进行核算,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经试用期考察合格,能胜任本职岗位的,试用期满经后,工资标准每月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有连队职工身份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按照当月工资基数进行核算,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3.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团装备库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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