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岗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为进一步做好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岗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需注意,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6.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二、见习待遇

(一)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5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见习过程中,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

(二)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0日-2026年12月20日(相应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办公室。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近三个月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注:办理失业登记:见习人员在报名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失业”登记:一是网络办理,登录“就业彩云南”微信小程序,进行“失业”登记后下载;二是现场办理,自行到各县(市、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后领取就业创业证并扫描(扫描至记载“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页面)。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按照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及告知承诺书)》,进入医院参加见习。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腾越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联系人:李老师:15334316026

腾冲市腾越街道腾越卫生院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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