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全面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保障辖区矿山企业的救护能力,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等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林口县2026年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具备应急救援工作相应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

为全面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保障辖区矿山企业的救护能力,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等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林口县2026年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具备应急救援工作相应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4.氧气充填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1988年6月18日(含)至2008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氧气充填员岗位需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种类:气瓶作业,作业项目:气瓶充填,项目代号p)。报名氧气充填员岗位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环节。

矿山救护员岗位:男性,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6年6月18日(含)至2008年6月18日(含)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B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车辆驾照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至35周岁(1991年6月18日(含)后出生),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5.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考察、岗前培训、公示及聘用、调剂与补聘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8日(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到林口县应急管理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要登录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下载并填报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报名表》(附件2)2份、《承诺书》(附件3)2份、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驾驶员需提供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现从事或从事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加分人员需提交工资流水、工作合同、社保流水2份;其他特长证书资料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加分:加分与报名同步进行,现场告知考生加分审查结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累计加分:

(1)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加2分;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3)拥有B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车辆驾照人员加2分;

(4)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加5分;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机构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按以下标准加分:Ⅲ类(大型)无人机:加3分;Ⅱ类(中型)无人机:加2分;Ⅰ类(小型)无人机:加1分;

(5)取得应急救援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证件的,每取得一项加10分;

(6)现从事或从事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加10分(需提交工资流水、工作合同、社保流水等)。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的方式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取消该招聘岗位,也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情况,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四)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以本人携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现场领取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环节由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为氧气充填类、矿山救护类。

①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科目(100分)》×30%+《专业科目(100分)》×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②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总成绩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发布通知。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环节由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进行脸型测试,脸型特殊或不适合佩戴面罩者不可参加后续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外按照《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体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队工作者;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环节。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体能测评

1.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后续体能测评环节。

2.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及直系亲属须在测试前签署《身体状况确认书》(详见附件4),并于测试当日提交。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或者自愿放弃的,一律视为不通过。

5.体能测评依据《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考察规范》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环节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在体测环节放弃或体测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通过体检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跑步(25分):2000米在10分钟内完成,每超时1秒扣0.1分。

(2)爬高(25分):爬高3.5米,每少0.5米扣4分。

(3)引体向上(20分):正手握杠,连续做8次,每少1次扣2.5分。

(4)举重(10分):杠铃重30kg,连续做10次,每少1次扣2分。

(5)负重蹲起(10分):负重杠铃40kg,连续做15次蹲起,每少1次扣1分。

(6)哑铃(10分):用8kg哑铃(2个)上、中、下各做10次,每少1次扣1分。

(八)面试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同一岗位且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到考点由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如因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面试以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思考及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氧气充填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矿山救护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体能测评×50%)+(面试成绩×20%)。上述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九)考察

1.考察环节由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氧气充填员岗位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矿山救护员岗位体能测评分数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考察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通过体检、体能测评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矿山救援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培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提供食宿。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年1签),试用期6个月(含合同期)。执行每月4500元工资标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年度考核合格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按照煤矿救护考核评定规定小队指战员年龄不超过45岁,聘用期内体检指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者年龄达到规定上限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在单位应另行安排适当工作。聘用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林口县应急管理局(煤管局)可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六、调剂与补聘

本次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剂。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自考试总成绩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林口县应急管理局再次发布招聘公告,有效期截至再次发布公告之日),若有放弃聘用或总成绩有效期内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补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异议可以提前咨询。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推荐报名、测试辅导培训班等有偿服务,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林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3—3590006

监督举报电话:0453—3531998

附件:

1.附件1:林口县2026年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报名表

3.附件3:承诺书

4.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

林口县公开招聘矿山救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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